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

教師甄試口試及試教說明 980714

教師甄試口試及試教說明   980714

一、口試評選內容大要
(一)級任教師
1.班級經營事項 
2.
親師溝通要領 
3.
特殊學生處理 
4.
弱勢學生關懷
5.友善校園內涵 
6.
其他特殊案例 
7
其他與級任相關事項

(二)科任教師
1.該科教學重點。   
2.學生活動指導(合唱團、器樂團、球隊、戲劇表演等)。
3.科任與級任配合事項。
4.學生學習反映及成果展現。
5.培育學生專長事項。 
6.
個人專業成長事項   7其他與該科教學相關事項

二、試教評選內容大要
(一)級任教師
1.教學目標與教材概念。 
2.
教學活動流程。 
3.
班級常規與偶發事項處理
4.學生學習反映 
5.
教學活動設計
6.
教學媒體與資訊融入應用
7
其他與級任相關事項

(二)科任教師
1.教學目標與教材概念。
2.
教學活動流程。 
3.
班級常規與偶發事項處理
4.學生學習反映 
5.
教學活動設計 
6.
教學媒體與資訊融入應用 
7.
該科教學特別注意事項 

三、口試及試教評分說明
1.基本分數80分,最高90分,最低70分。高於91(含)及低於69(含)應舉具體事實。

2.應試人員2-3名時,最高最低差距為6分,不得超過7分(含);應試人員4-6名時,最高最低差距為12分,不得超過13分(含)。應試人員7名以上,最高最低差距為14分,不得超過15分(含)。

請口試及試教委員自行檢核。


3.口試委員及試教委員獨立判斷,請勿討論協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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